各二级学院、部门:
为规范学院学生转学工作,切实维护高等教育公平、公正,保证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、《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管理规定》(2015年修订),结合学院实际,现将《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生转学管理规定(暂行)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
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